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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10.18
诈骗罪和民事欺诈的区别,核心就看行为人有没有“非法占有目的”。有才构成诈骗罪,没有通常只是民事欺诈或经济纠纷,归民法典管。四川高院2024年一份再审无罪判决,再次确认了这一点。
一、结论先行:一把尺子量出罪与非罪
区分二者(也就是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界限),不能光看“有没有骗”。民事欺诈也虚构事实,但图的是做成合同、拿到对价;诈骗罪从一开始就打算把钱据为己有。判断“经济纠纷还是诈骗”,重点看签履约时是否压根不想履行、拿钱就跑、肆意挥霍或藏钱不还。有履约意愿和能力、只是出了岔子的,一般不定罪。
二、五个维度: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到底差在哪
这五点也是诈骗罪辩护要点主攻的突破口。把握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,关键看非法占有目的;民事欺诈构成要件只要求欺诈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。
三、真实判例:四川高院再审改判无罪(案号+法院+三要素)
参考案例:(2023)川刑再11号,审理法院: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(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5-16-1-167-001;2024年4月15日再审改判无罪;2025年11月5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再审典型案例)。
案情简介:叶某伟系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。2007年底中标某商场转让项目,签资产转让协议并付部分转让款120.01万元。履行中与租户签房屋租赁协议收租金30万元,为催讨剩余24万元伪造“已收余款340万元”收条。一、二审认定合同诈骗,判三缓五。申诉后四川高院再审。
裁判观点:叶某伟已付部分转让款,协议系意思自治,纠纷在履约中产生;虽伪造收条,但租户协议有效、已实际使用商铺,无实际损失,故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不构成合同诈骗罪,改判无罪。判决明确:不能因有虚构事实行为就动辄定合同诈骗。
法律依据:
《刑法》第224条(须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要件);主客观相一致与刑法谦抑性原则;法〔2001〕8号纪要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指引。
刑法
该案对“如何区分诈骗和借贷纠纷”“合同诈骗和民事欺诈”最具参考——有履约基础、无损失,不宜升格为犯罪。
四、最新法律依据与司法解释
《刑法》第266条:数额较大三年以下;数额巨大(重庆本地7万元)三到十年;特别巨大(50万元)十年以上。诈骗罪量刑标准2026年仍按三档,各地自定数额。
《刑法》第224条列合同诈骗五种情形,同样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要件。
刑法
两高法释〔2011〕7号(2011年4月8日施行,现行有效)明确:3000至1万元以上“数额较大”,3万至10万元以上“数额巨大”,50万元以上“特别巨大”,各省自定。民事欺诈适用
《民法典》第148条,受欺诈方可撤销,此即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。
民法典
2025年11月5日最高法发布涉民企产权保护典型案例,重申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经济犯罪、防止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。重庆诈骗罪立案标准起刑点5000元;电信诈骗全国统一起刑点3000元,量刑更重。
五、被指控诈骗怎么办:刑事辩护三步
第一步尽早请律师,刑拘37天是取保黄金期,会见与取保申请很关键。
第二步围绕“非法占有目的”组织证据:履约能力、钱款去向、事后态度、有无逃匿挥霍。
第三步推动刑民分流,确属经济纠纷的争取撤案或转民事途径。
重庆刑事辩护律师提醒:不少“借钱不还算诈骗吗”的咨询实为民间借贷,关键看借款时有无非法占有目的与假事实。
答:有真实借款意思、有还款能力只是后来还不上,属民事借贷;借钱就编假项目、根本不打算还、拿钱挥霍,才可能构成诈骗。
答:看钱去哪。钱用于经营、有履约行为多为民事欺诈;钱被卷走挥霍、人去楼空更倾向刑事诈骗。
答:马上请律师会见,固定有履约意愿、钱用于经营、未逃匿的证据,向办案机关说明是经济纠纷,争取不批捕。
